编辑实验 创建词条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百科

溢征退税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什么是溢征退税 编辑本段回目录

  我国的关税退还制度包括复出口退税和溢征退税两类退税。

  纳税人缴纳关税后,海关或纳税人发现应征税额少于实征税额,即构成溢征。海关将实征税额大于应征税额的部分追还给纳税人的行政行为,即称为溢征退税

溢征退税的范围 编辑本段回目录

  根据我国现行海关法的规定,下列造成溢征关税的,情况属溢征退税范围:

  1、海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或不适当。

  2、海关计征关税中有技术性错误。

  3、海关核准免验进口货物,税后发现有短卸(包括装船时短装)事情。

  4、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后海关放行前,发现国外运输或起卸过程中遭受损坏或损失,并不再补偿进口;起卸后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以及海关查验时发现非因仓库管理人员或货物所有人保管不当而致货物破漏。损坏、腐烂。

  5、海关放行后发现货物不符合规定标准,索赔后不再补偿进口者。

  6、已征出口税因故未能装运出口,申报退关者。

  7、依法可以享受减免关税优惠,但申报时未能缴验有关证明,征税后补交有关证明,经海关同意者。

经管百科已经为您找到更多关于“溢征退税”的相关信息,点击查看>>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溢征退税 不可抗力 关税 关税退还制度 出口税 复出口退税 海关放行 海关查验 申报 纳税人 行政行为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