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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情趣法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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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广告情趣法 编辑本段回目录

  广告情趣法是指在广告中利用比喻、夸张等艺术手段,使内容充满幽默、风趣,以诱发消费者消费欲望的广告方法[1]

广告情趣法的例子[1] 编辑本段回目录

  例1:××打字机——“不打不相识”。

  例2:××狗公司——“如果不小心掉在地上,就会招来一大群狗”。

  例3:××小店——“上联:早进来晚进来早晚进来,下联:多吃点少吃点多少吃点,横批:进来吃点”。

  例4:×美容院——“请不要同刚刚走出本院的女人调情,她或许就是你的外祖母。”

相关条目 编辑本段回目录

参考文献 编辑本段回目录

  1. 1.0 1.1 出自:西南大学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课件).《现代公关语言艺术》[M].第七章 公关中常用书面语言艺术篇 第六节 广告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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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告情趣法 公关 广告 广告借名法 广告变体法 广告善举法 广告恭维法 广告扬丑法 广告承诺法 广告贬他法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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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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