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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见大法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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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以小见大法 编辑本段回目录

  以小见大法是在广告设计中对立体形象进行强调、取舍、浓缩,以独到的想象抓住一点或一个局部加以集中描写或延伸放大,以更充分地表达主题思想的广告表现手法。如下图所示的二幅广告,就是属于这一类型[1]

  以小见大法

以小见大法的评价[1] 编辑本段回目录

  这种艺术处理以一点观全面,以小见大,从不全到全的表现手法,给设计者带来了很大的灵活性和无限的表现力,同时为接受者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获得生动的情趣和丰富的联想。

  以小见大中的“小”,是广告画面描写的焦点和视觉兴趣中心,它既是广告创意的浓缩和生发,也是设计者匠心独具的安排,因面它已不是一般意义的“小”,而是小中寓大,以小胜大的高度提炼的产物,是简洁的刻意追求。 以细节见整体,以管窥豹。

参考文献 编辑本段回目录

  1. 1.0 1.1 姚新军.《Photoshop CS广告设计实例教程》[M].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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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以小见大法 广告 广告创意 广告设计 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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