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物流外包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动员物流外包的内涵 编辑本段回目录
动员物流外包是指物流服务外包方(如动员的主管部门、军方)为集中精力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如武器装备的保障能力、军队的战斗力)将其部分物流业务以合同的方式委托给专业物流公司运作。外包是一种长期的、战略的、相互渗透的、互利互惠的业务委托和合约执行方式。经济动员采取物流外包模式有以下优势:一是可以通过与专业物流公司的供应链连接,利用其规模化、专业化、高效率的现代物流经营优势,减少动员过程中动员物资的仓储时间和费用,从而降低动员成本;二是将部分动员物流外包给专业物流公司运营,政府和军方不需要为实现这部分动员物资的物流进行投资,如不必要大规模增加运输车辆、船舶,建立船队和车队等;三是通过物流服务外包,把节约下来的固定军事运输设备和专业技术固定成本转化成变动成本,可以减少动员准备设施在动员预算中的占有率,提高动员主管部门在动员准备和实施过程中的机动性和灵活性。
动员物流外包的形式 编辑本段回目录
从物流作业执行者的角度分类,可以将民用物流分为第一方物流、第二方物流和第三方物流三种形式,其中第一方物流和第二方物流又称为企业自营物流。从经济动员利用民用物流体系的角度分类,可以分为依托大型企业的自营物流和依托第三方物流企业两种形式。动员物流业务外包既可以委托给具备自营物流能力的大型企业,也可以委托给第三方物流企业。
企业自营物流包含第一方物流和第二方物流两种形式。第一方物流是指由物资提供者自己承担向物资需求者送货,以实现物资的空间位移。第二方物流指买方、销售者或流通企业组织的物流活动。一般来说,大型制造企业和流通企业自己都配备有规模较大的运输工具和储存自己产品所需的仓库等物流设施,来实现产品的空间位移。将动员物流委托给具备自营物流能力的大型企业具有两大优点:一是大型或特大型制造企业或流通企业,具有完善的销售和配送网络及仓储能力,通常可以实现动员物资筹措、运输、包装、加工和生产、储存、供应等全部环节。二是这类企业通常自建完善、可靠、准确的物流配送平台和物流信息平台,可以为国民经济动员系统提供专业的物流服务,提高国民经济动员组织指挥体系的效率,降低动员成本。
第三方物流是指由物资提供方和需求方之外的第三方去完成物流服务的运作过程。经济动员过程中将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物资的采购环节由政府或政府委托的其他组织负责,第三方物流企业主要负责物流的其他环节;二是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向动员主管部门或动员物资需求部门提供包括供应链物流在内的全程物流服务和特定的、定制化服务的物流活动。
将物流活动外包给具备自营物流能力的大型企业和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除具备基本的物流能力外.还可以实现动员物资的采购,满足动员物流的全部要求。而第三方物流企业虽然可以提供更专业的、定制化的物流服务,但是不能实现动员物资采购职能。
动员物流外包的基本原则 编辑本段回目录
以需求为牵引原则。在国防动员的物流体系建设过程中要以军事需求和应急需求为牵引,在决定动员方案、物流商选择、签订物流外包合同、监督和管理等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能否满足军事需求和应急需求、实现保障目标作为判定取舍的标准。
互惠互利共赢原则。民用物流企业要帮助动员组织实现降低动员成本、提高物资保障能力和效益的目的。各级动员组织也要积极为民用物流在动员领域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民用物流企业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动员主管机构要采取措施激励物流外包商,如向承包商提供经济补偿等,在外包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部队应当对承包商人员和设备采取的必要保障措施。
协调配套原则。运用民用物流满足军事需求和应急需求,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需要政策配套、合理规划、协调发展,有步骤、有重点地向前推进。
适度性原则。这项原则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动员过程中可以采取商业合同的形式利用民用物流企业,也可以根据动员任务的差异,采取征用、征收的形式利用民用物流企业的资源。另一方面动员主管部门在运用民用物流进行保障时,既要对其进行发展和运用,又不能完全依赖民用物流企业。军队必须建有自身的保障力量,只在适当的地域、适当的时间运用民用物流企业。
动员过程中促进物流外包的措施 编辑本段回目录
设计规范的物流外包服务合同范本。动员物流外包是一种市场化、规范化的动员模式,其合同与普通的商用合同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动员主管机构应当组织相关机构共同制定物流外包合同的范本,明确动员机构和承包商的权利和责任,以避免由于合同不规范而造成的违约风险。
制定周密的动员计划,为动员物流外包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在国民经济动员及其相关规划和计划中应当制定促进利用民用物流企业的条款,并在政府财政支出中安排必要的资金,作为物流外包的保障经费。
加强军用技术标准与民用物流企业技术标准的接轨。当前,我国军用装备的标准体系与民用设备的标准体系还存在不一致、不统一的问题。这种情况大大地增加了动员民用物流资源的难度,因此需要加强军用技术标准与民用技术标准的接轨。
建立和健全动员相关法律、法规,为开展民用运力动员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为了及时、有效地利用民用物流完成动员保障任务,政府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民力利用有法可依。如政府需要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对民用企业和资源征收、征用的条件及补偿标准。
为民用企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提供政策保障。民用物流企业承担动员物流外包业务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如民用物流企业的运输工具应当符合运载军事装备物资的要求,在运输工具的设计和建造中要贯彻国防要求。为此,国家要对民用物流企业贯彻国防要求而增加的资金投入提供一定程度的补贴或相应的政策保障。
动员物流外包风险管理的内容 编辑本段回目录
动员物流外包过程中所涉及的风险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不可控制风险;另一类是可控制风险。不可控制风险主要包括政治风险、军事风险、市场风险等经济动员系统不可控制的因素。可控制风险是指在动员物流外包过程中动员主体和被动员对象产生的风险,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可以降低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或降低不良后果的危害程度和范围,这类风险通常包括动员主体的决策风险、监管风险,被动员对象产生的信用风险、安全风险等。本文主要研究动员物流外包过程中的可控制风险。动员物流外包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三个方面。其中,风险因素识别是指明确潜在的不良事件,即产生风险的来源,是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评估是判断不良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不良事件产生的后果,是风险管理的定量分析;风险控制一方面是通过风险评价,即选择实施风险控制的最佳措施,另一方面是付诸行动,并对控制结果进行反馈。
动员物流外包风险识别 编辑本段回目录
动员物流外包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各级动员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机构在动员物流外包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动员物流外包商自身产生的风险。
1.动员主管部门潜在的风险
(1)决策风险
动员物流外包的优势在于将非核心的物流服务外包出去,集中有限的资源培养核心竞争力,形成竞争优势。动员过程中涉及大量的物流活动,包括武器装备的运输活动和军民兼容产品的物流活动。动员管理部门在物流外包过程中面临的第一种决策风险是决定将什么样的物流服务外包出去,如果将不适合的业务外包出去,将有可能导致整个军事行动和动员活动的失败。因此,在动员过程中对于物流外包业务策略选择分析尤为重要。第二种决策风险来自于动员管理部门对民用物流企业的动员模式。一方面,动员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法律对民用物流企业进行征用或征收;另一方面可以采取物流外包的形式执行动员任务。动员方式的选择风险是动员主管部门需要面对的另一种决策风险。第三种决策风险是动员管理部门对物流外包商的选择风险,没有选择到适合的物流外包商可能会使动员活动陷入更大的风险之中。
(2)监管风险
监管风险是指动员主管机构由于对外包商管理和监督不力,而造成的外包商执行动员任务失败的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由于监管不到位,物流外包商不能保障物流活动的时效性,即不能将物资在适当的时间、以适当的数量、质量配送到指定的地点;第二,由于对物流外包商的能力不能正确估计,导致动员任务失败。如在前期的规划和部署中过高地估计了物流外包商的保障能力,物流外包商在关键时刻就难以满足动员需求。
2.动员物流外包商潜在的风险
(1)违约风险
在动员过程中外包商有可能不履行合同,而在这种情况下,财务上的处罚不足以弥补军队的损失。针对这种情况,动员主管机构通常采取以下几项措施,避免外包商违约:第一,在选择外包商时需要对其物流能力、信誉状况等方面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第二,在签订物流外包合同时,加大外包商的违约责任;第三,定期对外包商进行能力评估,并加强对物流外包商的国防思想教育。
(2)信用风险
2005年工商企业对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满意度仅为25%,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服务质量令人堪忧。在动员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会承担大量的动员物流外包业务。当动员物流外包后,动员主管机构不可能全面了解物流外包商的运作过程,也无法对外包的内容进行直接控制。如果外包商提供的物流服务存在缺陷,或在经营管理上出现问题,造成服务中止或延误,就会妨碍动员任务的顺利开展,并削弱动员需求方对动员保障能力的信心,进而影响部队的战斗力,将使动员物流外包活动遭受诚信危机。通常情况下,物流外包商的信用状况是选择外包商时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3)安全风险
安全风险主要包括信息安全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信息安全风险主要指物流外包商加入动员活动后,其所依赖的信息网络主要是基于Internet 等民用网络,其可靠性和安全性相对较低,会大大增加机密信息泄露的可能性。人身安全风险主要是指物流提供商的工作人员是非战斗人员,没有经过正规的军事训练,也就无法携带武器装备,绝大多数情况下需另外增加兵力来保护外包商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另外,民用物流企业也可能成为敌对势力攻击的重要目标。物流外包商面临的人身安全风险是制约其在战场上运用范围和深度的主要因素。
动员物流外包风险控制的措施 编辑本段回目录
动员管理部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手段和措施以规避物流外包风险,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对实施物流外包进行可行性分析
动员主管机构只有对动员需求情况、实施物流外包的可行性、物流外部市场环境以及实施物流外包的前景、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论证,才能对物流是否外包,外包多少以及外包给谁等问题做出正确决策。否则,实施物流外包不仅不能获得成功,反而会给动员活动带来一系列问题。
2.选择合适的物流外包商
动员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更加详细的潜力调查,对潜在的物流供应商进行调查、分析、评价,从潜在的多个物流合作伙伴中选择最能够满足动员需求的外包商。动员主管部门应以长远的战略思想来对待外包,通过外包既要能够满足动员需求,又要有利于外包商的持续发展,以实现供需双方双赢。另外,在选择外包商时需要建立一定的选择标准,以便使动员工作规范化、合理化。目前,我国对动员中心所依托组织的选择通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一是企业具有强烈的国防意识;二是能够提供专业化或对口的动员产品和服务;三是具备扎实的技术基础;四是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五是有良好的生存空间。在选择物流外包商时需要建立更加详细的评价指标和规范化的选择程序,以保证物流外包商选择的客观性。
3.签订合理的物流外包合约
在合约中应制定具体的、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范围,即对服务的环节、作业方式、作业时间、服务费用等细节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应制定合理的利益、风险分担机制,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风险和享有的利益。
4.明确制定评估标准
合约的签订只是外包的开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不断的对完成的动员任务进行考核。考核的目的是促使外包商的核心能力得到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评估标准必须是量化的、动态的,评估结果要跟经济利益直接挂钩。 5.建立外包商的激励机制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建立激励机制:第一种途径是通过签订物流外包合同构建一个适当的激励机制。通过契约的方式来规定动员主体和外包合作伙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产品的质量标准、订单的执行程序、货款的支付、后续合同的续延等。同时,在物流外包合同中可以规定动员主管机构对外包商的激励手段,如价格激励、商誉激励、信息激励、淘汰激励、组织激励等。另外,在外包合同中也要明确规定部队应当对外包商人员和设备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第二种途径,对于外包合同难以涉及或难以处理的情况,合作双方在双赢理念的指导下通过达成某种“默契”,共同自觉地遵守某种行为准则,以保证物流运作的最优化。第三途径是各级动员组织和政府相关机构也要积极为民用物流在动员领域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民用物流企业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如动员主管机构和其他相关政府机构可以采取向外包商提供经济补偿、减免赋税等方法对物流外包商进行激励。
6.建立物流外包的监控机制
对外包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是外包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动员主管机构应当对物流外包活动进行适当的监督和控制。监督的核心内容是观察和收集外包商的信息,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外包商的运作是否符合双方契约条款。在监督过程中,如果发现任何风险,都应该和物流外包商及时沟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避免或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监督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进行,宏观上密切关注物流市场的发展,以及企业自身经营环境、物流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防范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微观层面上,听取物流企业在物流运作不同阶段的报告,了解关联企业对外包商的评价,考察外包成本是否控制在预期范围内,动员需求是否得到满足;通过对客户的满意度调查,了解外包商物流服务是否及时,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是否得到提高,防范违约风险和信誉风险。
7.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沟通和信息共享是物流外包成功的关键因素。合作双方应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运输费用、运输计划、运输需求、生产计划等一些关键指标。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动员机构可以加强对物流外包商的监管,随时了解动员任务的执行情况。但是,目前由于考虑信息安全问题,各省的国民经济动员信息系统还未实现互通、互联。因此,动员主管机构与物流外包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首先需要解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一系列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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