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的归因理论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海德归因理论(Heider's attribution theory)
海德的归因理论概述 编辑本段回目录
归因理论最初是由F.海德(F.Heider,1958)在《人际关系心理》中提出来的,因此,海德是归因理论的创始人。他指出人的行为的原因可分为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内部原因是指存在于行为者本身的因素,如需要、情绪、兴趣、态度、信念、努力程度等等;外部原因是指行为者周围环境中的因素,如,他人的期望、奖励、惩罚、指示、命令,天气的好坏、工作的难易程度等等。
海德认为人们归因时,通常使用不变性原则,就是寻找某一特定结果与特定原因间的不变联系。如果某特定原因在许多条件下总是与某种结果相联,如果特定原因不存在,相应的结果也不出现。这就可把特定结果归结于那个特定原因。不变性原则的思想方法是科学的,用这种方法可找到某种行为或其结果的关键原因。
归因的种类 编辑本段回目录
归因可分为两类:
一是情境归因;
二是个性倾向归因。
情境归因是把个人行为的根本原因归为外部力量,如环境条件、社会舆论、企业的设备、工作任务、天气的变化等。个人倾向归因,是把个人行为的根本原因归结为个人的自身特点,如能力、兴趣、性格、努力程度等。
在管理工作中当员工完成任务受挫折时,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职工的归因倾向,才能帮助职工正确自己总结经验教训和顺利进行归因,是职工胜不骄、败不馁,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发奋努力。
海德的归因理论的主要内容 编辑本段回目录
归因理论认为:人们对过去的成功或失败主要归结于四个方面的因素:努力、能力、任务难度和机遇。这四种因素又可按内外因、稳定性和可控性进一步分类:从内外因方面来看,努力和能力属于内因,而任务难度和机遇则属外部原因;从稳定性来看能力和任务难度属于稳定因素,努力与机遇则属不稳定因素;从可控性来看,努力是可以控制的因素,而任务难度和机遇则超出个人控制范围。
海德指出,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个人,不光是心理学家,都对各种行为的因果关系感兴趣,力图弄清周围人们行为的前因后果。海德还区分了导致行为发生的两种因素:一是行为者的内在因素,包括能力、动机、努力程度等。他认为行为观察者对因果关系进行朴素分析时,试图评估这些因素的作用,而且对行为的归因和对行为的预测两者密切相关。海德的归因理论开创了归因问题的先河,他对行为原因所做的个人——环境的划分一直是归因的基础,影响深远。随后,琼斯和戴维斯的相应推断理论扩充和发展了海德的归因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人们的外显行为是由行为者内在的人格特质直接引起的,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行为与其人格特征是相当一致的。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海德的归因理论 F.Heider F.海德 价值取向 动机 《人际关系心理》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