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溢价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债券溢价(Bond Premium)
什么是债券溢价 编辑本段回目录
债券溢价的摊销 编辑本段回目录
1、受市场利率影响而产生的债券溢价
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而产生的债券溢价,对债券的购买者来说,是为以后多得利息而预先付出的代价,即把按票面利率计算多得的利息先行还给发行人;对债券发行人来说,每期要按高于市场利率的票面利率支付债券利息,就需要以高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出售债券,溢价是对其以后逐期多付利息预先得到的补偿,是向投资者预收的一笔款项。这种情况下的溢价实质上是对票面利息的调整。在实务处理中,应将滥价额在债券的存续期内逐期摊销,这样,投资者每期实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应为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与溢价摊销额的差额。
直线摊销法,又称平均摊销法,是将债券溢价在债券存续期内予以平均分摊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简便易行,但不太精确。其计算公式为:
每期债券溢价摊销额=债券溢价/债券年限
实际利率法,是以实际利率乘以本期期初债券帐面价值的现值,得出各期利息。由于债券各期期初帐面价值不同,因而计算出来的各期利息也不一样。在债券溢价的条件下,债券帐面价值逐期减少,利息也随之逐期减少。当期入帐的利息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的差额,即为该期应摊销的债券滥价。这种方法计算精确,但较为复杂。
实务处理中多采用直线法。
举例说明溢价购入债券的帐务处理方法。假设中高公司1993年1月1日购入南利公司同日发行的五年期债券,债券票面利率为12%,面值为40万元,实际支付款项为42万元。
购入债券时,应按购入成本记帐。即:
每期按直线法计算溢价摊销额和应计利息:
- 溢价总额=420000-400000=2OOOO(元)
- 每期应摊销的溢价额=20000/5=4000(元)
- 每期应计利息=400000×12 =48000(元)
- 每期实得利息=每期应计利息-每期溢价摊销额=48000-4000=44000(元)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每期结帐日均可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48000
- 贷:长期投资——债券投资 4000
- 贷:投资收益 44000
第五年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时,由于已将溢价额逐期摊销,因此“长期投资——债券投资”科目的余额为400000元,与债券票面价值相等,“长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的余额为240000元,与按债券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额(400000×12×5=240000)相等。所做的帐务处理应为:
- 借:银行存款 640000
- 贷:长期投资——债券投资 400000
- 贷: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240000
2、受债券兑付期影响而产生的溢价
受债券兑付期影响而产生的溢价,实质上是由于债券的交易日期与发行日期不一致而产生的债券应计利息。购入债券时,应将这部分应计利息单独记帐。现举例说明:
假设远大公司1993年1月1日购入鹏宁公司l992年1月1日发行的四年期债券,债券面值2O万元,票面利率1O%,实际支付价款22万元。
由于远大公司是在鹏宁公司债券发行一年后购入的,因此所付价款中包括有20000元的应计利息(200000×10%=20000),计算债券的实际成本时,应将其扣除。债券的实际成本:所付价款-应计利息=220000-20000=200000(元)。
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长期投资——债券投资 200000
-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20000
- 贷:银行存款 220000
在债券的存续期内,每期应计算应计利息, 并做相应的帐务处理:
-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20000
- 贷:投资收益 20000
债券到期,“长期投资—— 应计利息”科目的余额为80000元,其中包括购入时记入的20000元,债券存续期内记入的60000元,与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额相等。兑付本息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银行存款 280000
- 贷:长期投资—— 债券投资200000
- 贷:长期投资— — 应计利息80000
如果债券溢价是受两种因素共同影响而产生的,则在进行帐务处理时,应区别不同情况而做相应的处理。举例说明:
假设远大公司1993年1月1日购入鹏宁公司1992年1月1日发行的三年期债券,面值20万元,票面利率lO%,实际支付价款24万元。
由于远大公司是在债券发行一年后购入的债券,所以所付价款中含有20000元应计利息(200000×10%×1),按所付价款扣除应计利息作为债券购入成本记帐:
- 借:长期投资——债券投资 220000
-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20000
- 贷:银行存款 240000
债券购入成本220000元与债券面值200000元的差额,应在债券存续期内予以摊销。债券年限为三年,购入时年限已过一年,所以每期应分摊溢价额为:(220000-200000)÷2=10000(元)。每期应计利息为:200000×10 =20000(元),每期实得利息为:每期应计利息一每期溢价摊销额=20000-10000=10000(元)。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20000
- 贷:长期投资——债券投资l0000
- 贷:投资收益 l0000
第三年债券到期时,溢价额20000元分摊完毕,“长期投资——债券投资”科目余额为200000元,与债券面值相等;“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科目余额为60000元,与按债券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额(200000×10 ×3)相等,其中包括购入时记入的20000元,以后两年逐期记入的40000元。到期远大公司可收回本金200000元,利息60000元。因购买债券时支付款项为240000元,所以该项投资累计投资收益为20000元。兑付债券本息时所作的帐务处理应为:
- 借:银行存款 260000
- 贷:长期投资——债券投资 200000
- 贷: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60000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债券溢价 会计分录 债券 债券价格 债券利息收入 债券发行 债券投资 债券票面价值 债券面值 利息 实际利率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