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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链治理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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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链治理的概念 编辑本段回目录

  企业价值链治理指处于特定价值链关系中的企业对价值链中其他企业产生的影响或作用。目前,对处于特定价值链中的组织(企业)来讲,能够产生价值链治理效应的价值关联方主要指组织、顾客、供方和竞争对手

  1.组织是指处于特定价值链关系中的企业(厂商),是价值链治理的逻辑本体,它从供方处获得产品(含软件、硬件、服务、流程性材料等,下同),通过生产经营等特定的增值活动,向顾客提供产品,参与市场竞争。

  2.顾客是指接收组织产品的自然人或企业(厂商)群体,它在市场中选择组织(供方),通过消费或消耗组织提供的产品以获得某种效用。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顾客对企业的影响不言而喻。随着顾客需求的多样化,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满足顾客需求、实现顾客满意是盈利性组织实现经营目标的所必需遵守的基本原则。顾客对企业的治理体现在顾客对企业治理机制在确保产品和服务选择定位的准确性、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高质性、对市场变化的敏锐性、对顾客投诉处理的及时性等方面的要求。

  3.供方是指向组织提供产品的自然人或企业(厂商)群体,它通过市场竞争,向组织(顾客)提供产品,实现经营目标。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组织在与供方进行讨价还价的博弈过程中拥有前所未有的优势,但企业不能寄希望于剥夺供方的所有利润来实现自身的经营目标。必须通过一种双赢的局面来促成均衡的出现。况且,在全球市场的价值链中,任何企业都是同时作为顾客和供方两种身份存在。供方对企业的治理体现在供方所参与的产品技术标准对企业产品实现组织过程的影响。

  4.竞争对手是指在价值链中与组织提供的产品存在潜在或现实的竞争或替代关系的自然人或企业(厂商)群体,它遵循价值规律,与组织(竞争对手)进行市场竞争。迈克尔·波特在所著的《竞争战略》《竞争优势》中,提出了著名的五要素竞争战略框架,在这五个要素中,除了买方(顾客)、卖方(供方)以外,其它三个分别为产业竞争者、潜在入侵者、替代品,实质都是不同形式的竞争对手,也就是当前的竞争对手(包括相同的产品或替代品)和潜在的竞争对手(包括相同的产品或替代品)。

企业价值链治理结构框架 编辑本段回目录

  在价值链治理关系中,组织与各价值关联方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形成如下图1所示的框架体系。

  价值链治理

  各价值关联方在进行直接的价值链治理时,并不是孤立地发挥作用,往往通过与其它价值关联方之间的协从作用来强化这种直接治理关系,我们将价值关联方这种强化直接治理关系的协从作用称之为协从治理。协从治理是一种间接的治理关系。

价值链治理作用机制 编辑本段回目录

  如上图1所示,企业价值链关联方通过两种机制来实现治理作用,一种为直接治理,另一种为间接治理。

  1.直接治理

  直接治理指价值关联方直接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及与组织关系来强化对组织的价值链治理力量的作用机制。直接治理发生作用的方式就是“头痛医头”,不通过其它价值关联方来强化或传递治理效力。

  顾客通过组织消费联盟、建立战略供需关系等形式来强化需求治理关系的形式属于直接治理;供方通过组织供应联盟、进行客户公关等形式来强化供应治理关系的形式属于直接治理;竞争对手通过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等形式来强化竞争治理的形式也属于直接治理的范畴。

  2.间接治理

  间接治理指价值关联方通过整合与其它价值关联方关系来强化对组织的价值链治理力量的作用机制。直接治理发生作用的方式就是“头痛医脚”,通过“脚”与“头”的网络关系达到 “医头”的目的,需要通过其它价值关联方来强化或传递治理效力。

  顾客通过与组织的竞争对手进行往来、挑选不同的供方来强化对组织的需求治理关系的形式属于间接治理;供方通过与组织的竞争对手进行往来、选择不同的顾客来强化对组织的供应治理关系的形式属于间接治理;竞争对手通过与组织的顾客及供方进行密切接触、争夺客户及供方来强化对组织的竞争治理关系属于间接治理的范畴。

  直接治理和间接治理两种所用机制是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是增强价值关联方治理力量,提升价值关联方竞争力的两种必要形式。

  在这个框架体系中,顾客对组织、组织对供方产生了需求治理作用,供方对组织、组织对顾客产生了供应治理关系,组织与竞争对手之间则产生了竞争治理关系。这三种治理关系发生在组织与其它价值链治理关联方之间,是一种直接的治理关系。

价值链治理效应分析 编辑本段回目录

  1.竞争促进效应

  价值链治理的存在,能够有效地促进各价值关联方之间的竞争。

  组织(厂商)只有在与竞争对手的全面竞争中获得比较优势,才能够获得具有战略价值的顾客和供方,较为稳定地占据价值链中的一环;只有在与顾客和供方的博奕过程中获得足够的侃价资本,才能够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才能够在与竞争对手的竞争中获得先机。

  顾客只有充分地利用供方与其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关系(卖方市场要比买方市场弱的多),才能够在与供方的博弈过程中获得足够侃价的资本,才能够获得更加物美价廉的产品。

  供方只有充分地利用顾客与其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关系(买方市场要比卖方市场弱的多),不断提高自身的产品质量和差异化品质,才能够在与顾客的博弈过程中获得足够的侃价的资本,才能够获得更具有战略价值的顾客。

  2.市场均衡效应

  在古典经济学中,假设交易费用为零,这样做有助于我们在理想环境中来推演经济学理论,解释经济学模型,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这些假设都是不存在的。后来的制度经济学就是建立在肯定交易费用存在的基础之上的。

  当前社会,供应总体上大于需求,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状况下,相对于物资短缺、需求总体上大于供应的买方市场,交易费用降低,劳动生产率提高,是历史一个巨大的进步。

  但如果市场竞争激烈到一定程度,组织(厂商)不能够通过降低产品的成本、提高产品的差异化品质等通常获取竞争优势的方法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将会把更多的资源投向于寻租资源配置的效率不会再提高,反而有降低的趋势,换言之,市场交易费用将会呈上升的趋势。虽然组织(厂商)的寻租行为,在卖方市场中和买方市场中都会存在,但在卖方市场中,主要是买方在寻租,在买方市场中,主要是卖方在寻租。一般来讲,致力于寻租或正在获取租金的企业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方面的驱动力要远小于其它企业。

  这种交易费用随市场竞争程度的提高先降后增的趋势如下图2所示。当然,交易费用最低时的最佳竞争竞争状态只是一个理论值,实际上应该是一个域。

  价值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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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价值链治理 《竞争优势》 买方市场 交易费用 产品成本 价值规律 价值链 企业治理 制度经济学 劳动生产率 卖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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