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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竞标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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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竞标的定义 编辑本段回目录

  低价竞标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以较低的投标报价,击败其他竞争对手,从而取得项目承包权的一种行为。低价是相对于高价而言,并不一定是最低价。

低价竞标的危害 编辑本段回目录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采用规范的招标投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企业,一般都能起到缩短工期、保证质量、降低造价的良好效果。然而,如果业主片面追求低价选择承包企业,可能带来如下诸多危害。

  1.工程质量和安全难以保证

  投标报价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中标后的施工行为,合理的工程造价是施工企业的生命线,当施工企业中标的工程难以盈利甚至亏本时,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如何降低成本,千方百计挽回损失。如在施工时不按施工规范操作,减少材料、人工、机械的投入;在使用材料上钻清单和合同的漏洞,尽量选用低价产品或劣质产品;在人力投入上,尽量使用廉价劳动力(如未经培训或技术等级低的工人),这样无疑会给工程质量埋下隐患。同时,为了降低成本减少支出,不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给施工安全埋下隐患。低于成本价中标是目前工程质量和安全难以保证的主要原因之一。

  2.影响工程按期完成

  施工企业在经济利益无法保障的前提下,难以调动员工对所承揽工程施工的积极性,加之资金缺乏。工人工资不能支付,人力资源得不到充分配置,材料供应不足,导致工程进度上不去,扯皮问题不断,工程难以按期完成。为了工程按期完成,业主不得不重新签署各种附加协议。

  3.使业主在运营期的投入增大

  在招标阶段通过压低标价虽然能使工程项目的施工期投入有所节约,但由于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难以保证,以致造成“胡子工程”或“半拉子工程”。由此形成的后患是难以估量的,不但眼前的低价利益会全部丧失,还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如工程的使用寿命减少,维修成本加大。目前有些公路工程运营后不久就需要不断维修,这就是此类现象的典型例子。业主在运营期的成本投人增大,到头来有可能总费用不但没有节约,反而有所增加。

  4.促使施工企业千方百计增加变更

  施工企业以不切实际的低价取得中标权,但却无力按照所报的低价来完成工程项目,只能寄希望于通过工程变更促使业主增加投资,或低价中标高价索赔。施工企业要想不亏损或少亏损,除了加强施工管理外,还会千方百计找业主、设计、监理单位增加变更,采取加大变更设计的办法来弥补亏损。

  5.是建筑市场廉政建设的腐蚀剂

  建筑行业是我国腐败重灾区的行业之一。有的施工企业为了中标并使工程不亏损,采取不正当手段和招标人结成同盟或与中介机构、设计单位串通一气,先低价中标,再变更设计,通过补充协议和签证增加工程数量,提高设计标准,从而提高造价,使招投标失去真正的意义,对社会不良之风起到推波助澜作用。

  6.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施工企业低于成本价中标后,既要买材料,又要租赁机械设备,再加上盛行的带资、垫资施工,使周转资金陷入异常紧张的境地,因此,施工企业对工人的工资能拖就拖,能欠就欠。现在很多民工因拖欠工资上访或出现过激行为,主要是出于这种原因。一些实力不强的施工企业低于成本价中标后,为了切身的经济利益,转嫁经济责任,将揽到的工程非法转包或层层分包,有的用欺骗手段骗工、骗料,招致三角债累累,合同纠纷不断,因而滋生了建筑行业的不良风气,也有悖于招投标的宗旨。而一些实力强的施工企业在低于成本价中标后,管理难度加大,虽然在管理上进行了创新,采取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充分利用协作队伍等各种管理办法,但还是难以扭转亏损局面。企业要履行合同,维护质量、信誉,兑现承诺,就必须拿钱来填补,这就给企业带来很大风险和不稳定因素,最终导致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受损,给社会带来极不安定的因素。

  7.使施工企业无法生存。社会负担沉重

  可以说,今天的施工企业是背着沉重的历史负担步人市场经济参与投标竞争的。由于“僧多粥少”导致的低价竞标无疑对企业是沉重的打击。低于成本价中标,在其他潜力挖尽的情况下,最有可能消化价差的途径就是减少职工合理收人,少提折旧或不提折旧。这种不正常的“消化”方法,必然使企业产生许多短期行为,严重影响企业的持续发展。同时,工程风险责任分担不合理,工程款支付条款和奖惩条款不对等,施工合同条件不尽完善,霸王条款屡见不鲜,也导致施工企业缺乏参与竞争的热情,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极大,对稳定建筑市场很不利。

  8.妨碍整个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建筑行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极其庞大,然而整体素质偏弱,效率不高。在“僧多粥少”的市场容量里,在建设交易还不是很规范的背景下,在鼓励低价中标的环境里,在众多中小企业把串通围标作为利器和策略的竞争中,骨干企业的优势往往得不到认可和发挥。长此以往,其结果必然是技术进步缓慢,整个行业依然处于鱼龙混杂、粗放经营的状态,建筑行业得不到健康发展。

低价竞标的好处 编辑本段回目录

  在业主与承包商的交易过程中,双方均应获得一定的利润,而不是业主或承包商任何一方的利润最大化。这样,通过项目的实施,双方将获得项目最大化的增值。也就是说,工程项目的投标价格应在业主对工程项目价值的估算与承包商的建造成本之间。这必然迫使承包商通过技术改造,加强管理等多种手段,合理降低建造成本(而非偷工减料),增大业主估算与建造成本之间的差值,为自己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报价最低且建造成本最低对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均有利,业主因最低报价而获得更大的投资效益。承包商因最低报价和最低建造成本而中标。且能获得预期利润。因此,一个负责任的承包商会在建造成本的基础上报价,而不会出现恶性竞争。

  1.低价竞标符合国际惯例。目前,有不少世界组织和国家均采用低价竞标法。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世贸组织的《WTO政府采购协议》、欧盟理事会有关招标采购的指令以及美国的政府采购法等,尤其以美国采用低价竞标法历史最长,最有实践经验,它们使用这种方法已有近百年的历史。虽然许多国家以及国际工程的招标文件中规定业主有权不选择最低价的承包商,但这些规定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考虑的,主要是让业主的招标文件成为要约邀请而非要约,从而使承包商投标书成为要约而非承诺。如FIDIC(1994)认为“除非特殊情况,否则,应将合同授予评标价最低且回应的投标人”。

  2.低价竞标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市场经济的特点是公平竞争,竞争的核心是价格。报价越低越有竞争力,只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谁的报价低,谁就可能中标。低价竞标操作简便,承包商只有也只能依靠加强管理、提高技术水平、降低建造成本、保证工程质量和重视企业信誉。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否则将被市场无情地淘汰。这种明确的优胜劣汰的市场自由竞争机制。对建筑市场所起的正面引导作用很强,能促进建筑业的良性发展。

  3.低价竞标法有利于廉政建设。低价竞标法淡化了标底的作用,甚至不设标底。例如,美国的政府工程施工招标不设标底,全部采用低价竞标法进行公开招标。这样,串标、抬标、泄标现象将减少,价格面前人人平等,人为干扰因素减少,滋生腐败的温床得以消失。

低价竞标时的投标策略 编辑本段回目录

采用低价竞标的方式时,可采取一定的报价策略,这样既可提高中标机率,又有利于中标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1.模糊报价法。对于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和范围,采用缩小标价法进行报价。2.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投标报价确定后,在不违反招标文件条款的前提下,可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作些适当调整。如前期费用可适当提高,期项目费用则相应降低,此举有利于资金的提前回笼和周转;如估计日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可适当提高单价,会减少工程量则可适当下调,这样既可做到低价竞标,又可保证适当利润。低价竞标应掌握的原则

以低价手段参与竞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低价非惟一选择原则。报价的价位高低,只有在分析业主、竞争对手、自身等综合因素后才能确定。2.低而适度、低而有利原则。低价不是越低越好,而是科学合理的计算和测算得出的适当价位。投标的目的本就是为承揽业务争取利润,出现无利可图的投标报价,除因极特殊的原因出于某种策略考虑外,都是应避免的。否则,很容易面临落标甚至是被废标的危险,同时,无序竞争也将极大地降低企业的信誉度,致使别人对企业的综合实力产生质疑。3.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原则。这是国际上最常采用的一种方法,不中标,什么也得不到;中了标,既可以向管理要效益,也可以通过索赔等方式取得投标时无法取得的利润。尤其是在利用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和FIDIC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坚持此原则将会给企业带来某些无法预知的利润,这将更利于低价竞标。

低价竞标中标后的项目管理 编辑本段回目录

如何保证低价竞标获得承建的工程项目能有相对高的利润,可以用8个字来概括,即控制成本,规范经营。它包括:1.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如工程进度的合理安排,机械设备的正确选择、配置,工程管理的进一步优化等等。2.坚持选用质优价廉的材料设备。此项费用在整个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重最大。现今供货渠道和环节繁多,价格差异很大。零售价、批发价、出厂价,到工地价以及季节价等等之外,还有所谓的折扣价,只有做到货比三家,甚至同样地采用竞标方式来采购材料,这样才能最终达到降低成本的效果。3.提高自身素质,精于业务。运用专业知识多提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在帮助业主降低工程造价的同时获得一定比例的反馈奖励,这也是提高利润的一大方法。

总之,低价竞标是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是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装备水平、社会信誉、员工专业水平等多方面的竞争。投标人必须是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保证预期的利润及考虑一定风险的基础上,才能确定以不低于成本价的低价去竞标,这才属于真正意义的低价竞标。只有通过这样市场化的运作,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的综合水平和竞争力,使企业得以向更高目标攀进,建筑市场向有序方向发展!

低价竞标的报价确定 编辑本段回目录

  投标报价是整个投标工作的关键,而低价竞标实际上则包含两层意思:一个是低价,一个是竞标。竞标是以低价作为前提的,因此,低价竞标更侧重于价格(低价)的确定上,这是它特殊性的一面,这便需要在报价时必须充分研究考虑自身、竞争对手以及业主这三方面的关系。

  对于业主方面,需要分析其工程特点、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以及施工场地条件、招标文件内容、业主单位倾向和其它有关承诺等各项内容;对于竞争对手,则要分析此次投标活动中最有力的单位以及他们对工程的感兴趣程度、与业主的相互了解程度和准备采取的报价手段与策略等各方面信息;

  而对于自身,则亦需分析自身特点以及竞争优劣、利弊等各方面因素:1.研究业主方对此工程造价的期望值是确定报价的基础之一。这里应该特别考虑业主中主要投资方对价格的态度和倾向,由此再来决定自己的报价。2.了解竞争对手、特别是主要竞争对手的报价情况,也是确定报价的基础之一。竞争对手的报价属于商业秘密,不允许直接获得,惟一可行的只能通过分析其经营现状,即工程任务饱和程度、企业资质等级、专业特长、装备能力、对业主的最初承诺,最重要的则是项目经理的综合实力等方面后进行推断,再适时调整自己的报价。3.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尤其是工程成本控制情况,是最终确定报价的关键。

  尽管目前许多地区仍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更多的业主仍要求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套用有关定额后计算工程造价,但最终的报价却已很灵活,这便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时有所取舍。随着与国际接轨步伐越跨越大和工程造价改革越来越深入,施工企业将会更多甚至最终依赖自身条件去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是,最终的报价并不能完全依赖本企业的现行经营管理水平和由此测定的成本,因为这可能是低效率、高成本水平,据此确定的报价很可能是高价甚至最高价。报价同时,应该参考同行业至少是主要竞争对手的平均或者先进水平,这才具有真正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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