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实验 创建词条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百科

缩短工时制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目录

什么是缩短工时制 编辑本段回目录

  缩短工时制又称缩短工作制,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实行的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长度的工时形式。

  国务院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劳动部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每周工作40小时的基础再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在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缩短工时制的适用对象 编辑本段回目录

  缩短工时制的适用范围,只限于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或有特殊情况的职工。就现阶段而言,具体包括:

  1、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的体力劳动职工,以及纺织、化工、建筑冶炼、地质勘探、森林采伐、装卸搬运等行业或岗位的职工。

  2、从事夜班工作的职工。夜班工作时间一般指当晚10时至次日晨6时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夜班工作改变了正常的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紧张状态,因而夜班工作时间比标准工时减少1小时。

  3、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女职工。

  4、16岁至18岁的未成年劳动者。

经管百科已经为您找到更多关于“缩短工时制”的相关信息,点击查看>>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缩短工时制 《劳动法》 企业 工作时间 工时 装卸搬运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