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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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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是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需要而形成的一种金融组织。商业银行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演变,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经济活动中最主要的资金集散机构,其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力居于各国各类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首。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能向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的特殊的金融企业。盈利是商业银行产生和经营的基本前提,也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内在动力。

商业银行定义的简介版:能开出活期存款帐户并能开出支票的金融企业。

商业银行的起源和发展 编辑本段回目录

  银行是由货币经营业演变而来的,而历史上的货币经营又是在货币兑换业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可以说,货币经营业是银行的先驱。货币经营业与银行的主要区别在于有无信用活动,银行是专门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产生有三种途径,一是从旧式的高利贷银行转变过来;二是以股份公司形式组建起来;三是由国家作为主要出资者组建。

  意大利是银行最早产生的发源地,我国早在十一世纪就出现了“银行”一词,从17世纪开始,银行这一新型行业的金融机构开始由意大利传播到欧洲其它国家,在英国出现了由金匠业等演变为银行业的过程,英格兰银行是历史上第一家股份制银行,它的成立也是现代银行业产生的标志。尽管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其商业银行产生与发展的条件不同,但商业银行的发展基本上是遵循两种传统。

  一是英国式融通短期资金传统。英美等国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至今仍以短期自偿性商业贷款为主。这种传统的优点是能够较好地保持银行的安全性和清偿力;缺点是银行业务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二是德国式综合银行传统。这一传统的主要特点是:商业银行不仅提供短期商业性贷款,而且提供长期贷款,甚至可以投资于企业股票债券,参与企业的决策与发展,为企业的兼并重组提供财务咨询财务支持等投资银行服务。至今,不仅德国、瑞士、奥地利等少数欧洲国家坚持这一传统,而且美国、日本等国的商业银行也有向综合银行发展的趋势。这种传统的优点是利于银行开展全面的业务经营活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缺点是会加大银行的经营风险,因而对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商业银行的性质 编辑本段回目录

商业银行的职能 编辑本段回目录

  商业银行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有信用中介支付中介、金融服务、信用创造和调节经济等职能,并通过这些职能在国民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对全社会的货币供给有重要影响,并成为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基础。

1)信用中介

  信用中介是指商业银行充当将经济活动中的赤字单位盈余单位联系起来的中介人的角色。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功能,它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多层次的调节作用:将闲散货币转化为资本;使闲置资本得到充分利用;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

2)支付中介

  支付中介是指商业银行借助支票这种信用流通工具,通过客户活期存款帐户的资金转移为客户办理货币结算、货币收付、货币兑换和存款转移等业务活动。 商业银行发挥支付中介功能主要有两个作用:节约了流通费用;降低银行的筹资成本,扩大银行的资金来源。

3)信用创造

  信用创造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吸收活期存款、发放贷款,从而增加银行的资金来源、扩大社会货币供应量。商业银行发挥信用创造功能的作用主要在于通过创造存款货币等等流通工具和支付手段,既可以节省现金使用,减少社会流通费用,又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所需要。

4)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在国民经济中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等的特殊地位和优势,利用其在发挥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功能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大量信息借助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和工具,为客户提供财务咨询、融资代理、信托租赁、代收代付等各种金融服务。通过金融服务功能,商业银行既提高了信息与信息技术的利用价值,加强了银行与社会联系,扩大了银行的市场份额;同时也获得了不少费用收入,提高了银行的盈利水平。

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 编辑本段回目录

  受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法律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单一银行制分支银行制集团银行制

1)单一银行制

  单一银行制是指不设立分行,全部业务由各个相对独立的商业银行独自进行的一种银行组织形式,这一体制主要集中在美国。

单一银行制度有以下优点:

  • 首先,可以限制银行业的兼并和垄断,有利于自由竞争;
  • 其次,有利于协调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使银行更好地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
  • 此外,由于单一银行制富于独立性和自主性,内部层次较少,因而其业务经营的灵活性较大,管理起来也较容易。

单一银行制的缺点也很明显:

  • 首先,单一制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较高,难以取得规模效益;
  • 其次,单一银行制与经济的外向发展存在矛盾,人为地造成资本的迂回流动,削弱了行的竞争力;
  • 再次,单一制银行的业务相对集中,风险较大。随着电子计算机推广应用的普及,单一制限制银行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弊端也愈加明显。

2)分支银行制

  分支银行制又称总分行制。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可以在总行以外,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分支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遵照总行的指示办理。分支行制按管理方式不同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总行制和总管理处制。总行制即总行除了领导和管理分支行处以外,本身也对外营业;而在总管理处制下,总行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行除,本身不对外营业,在总行所在地另设分支行或营业部开展业务活动。

分支银行制有很多优点:

  • 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规模巨大,分支机构众多,便于银行拓展业务范围,降低经营风险;
  • 在总行与分行之间,可以实行专业化分工,大幅度地提高银行工作效率,分支行之间的资金调拨也十分方便;
  • 易于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广泛开展金融服务,取得规模效益。

分支银行制度也有一些缺点:

  • 容易加速垄断的形成,
  • 实行这一制度的银行规模大,内部层次多,从而增加了银行管理的难度。

但就总体而言,分支行制更能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要,因而受到各国银行界的普遍认可,已成为当代商业银行的主要组织形式。

3)集团银行制

  集团制银行又称为持股公司制银行,是指由少数大企业或大财团设立控股公司,再由控股公司控制或收购若干家商业银行。

  银行控股公司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非银行性控股公司,它是通过企业集团控制某一银行的主要股份组织起来的,该种类型的控股公司在持有一家银行股票的同时,还可以持有多家非银行企业的股票。

  二是银行性控股公司,是指大银行直接控制一个控股公司,并持有若干小银行的股份。

  目前,集团制银行已成为美国商业银行最基本的组织形式。集团银行制的优点是能够有效地扩大资本总量,增强银行实力,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弥补单一银行制的不足;缺点是容易引起金融权力过度集中,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的经营活力。

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 编辑本段回目录

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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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图

  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是按《公司法》组建的,它们的组织结构大致相仿。他们的组织结构一般可分为3个系统,即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其特点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

1)决策系统

  商业银行的决策系统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股本招募中购买银行发行的优先股票的投资者成为银行的优先股东,购买银行发行的普通股票的投资者成为银行的普通股东。

  股东大会的主要内容和权限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并决定有关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银行各项经营管理方针和对各种重大议案进行表决;修改公司章程等。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决策机构。

  董事会代表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对股东大会负责。商业银行董事会主要具有以下一些重要权力:确定银行的经营决策董事会一般不直接参与银行的日常工作,但银行经营的重大问题要与董事商议,由董事会作出决策;董事会有权任免银行管理人员,选择熟悉银行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来具体管理银行;设立各种委员会或附属机构,如执行委员会、贷款委员会、考评委员会等,通过其对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组织、指挥和监督。

2)执行系统

  商业银行的执行系统由总经理(行长)和副总经理(副行长)及其领导的各业务部门组成。总经理(行长)是商业银行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总经理(行长)的主要职权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领导银行的业务经营活动。在总经理(行长)的领导下,商业银行还要设置若干个业务、职能部门及部门经理。

3)监督系统

  商业银行的监督系统由监事会和稽核部门组成。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进行监督。商业银行的稽核部门是董事会或管理层领导下的一个部门,其职责是维护银行资产的完整和资金的有效营运,对银行的管理与经营服务质量进行独立的评估。

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 编辑本段回目录

  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是在保证资金安全、保持资产的流动性基础上争取最大的盈利,即通常所说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

1)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原则即要求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清偿能力,经得起重大风险和损失,能够随时应付客户提存,使客户对银行保持坚定的信任。

2)流动性原则

  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随时应付客户提存以及银行支付需要的能力。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包括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的流动性。资产的流动性是指资产的变现能力,衡量资产流动性的标准有两个:一是资产变现的成本,某项资产变现的成本越低,该项资产的流动性就越强;二是资产变现的速度,某项资产变现的速度越快,则该项资产的流动性就越强。负债的流动性是指银行以适当的价格取得可用资金的能力。衡量银行负债流动性的标准也有两个:一是取得可用资金的价格,取得可用资金的价格越低,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就越强;二是取得可用资金的时效,取得可用资金的时效越短,则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就越强。

3)盈利性原则

  盈利性是指商业银行在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润的能力,它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动力。这一原则要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追求利润最大化。商业银行的盈利主要来自于业务收入与业务支出的差额。商业银行的业务收入包括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入与劳务收入等;其业务支出包括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贷款与投资的损失以及工资、办公费、设备维修费、税金支出等。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是一个权衡利害、趋利避害的过程,在决策时应该坚持盈利性和安全性权衡的原则。首先,安全性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客观要求。其次,安全性与盈利性是一对矛盾。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原则是保证信贷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有效统一。它是银行管理者决策的依据。

商业银行贷款种类 编辑本段回目录

  国际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按贷款期限长短可分为短期信贷中期信贷长期信贷三种。

  一、短期信贷

  短期信贷通常指借贷期限在1年以下的资金。短期资金市场一般称为货币市场。借贷期限最短为1天,称为日贷。还有7天、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1年等几种。短期贷款多为1~7天及1~3个月,少数为6个月或1年。这种信贷可分为银行与银行间的信贷和银行对非银行客户(公司企业、政府机构等)的信贷,银行之间的信贷称为银行同业拆放。该种贷款完全凭银行间同业信用商借,不用签订贷款协议。银行可通过电话、电传承交,事后以书面确认。同业拆放期限从1天到6个月为多,超过6个月的少。每笔交易额在10亿美元以下。典型的银行间的交易为每笔1000万美元左左。银行对非银行客户的交易很少。

  二、中期信贷

  中期信贷是指1年以上、5年以下的贷款。这种贷款是由借贷双方银行签订贷款协议。由于这种贷款期限长、金额大,有时贷款银行要求借款人所属国家的政府提供担保中期贷款利率比短期贷款利率高。一般要在市场利率的基础上再加一定的附加利率。

  三、长期信贷

  长期信贷是指5年以上的贷款,这种贷款通常由数家银行组成银团共同贷给某一客户银团贷款的当事人,一方面是借款人(如银行、政府、公司、企业等);另一方面是参加银团的各家银行(包括牵头行、经理行、代理行等)。

商业银行的接管和终止编辑本段回目录

  1、银行的接管。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中央银行接管出现信用危机的商业银行的目的是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稳定金融市场的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接管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人民银行的接管决定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被接管的商业银行名称;

  (2)接管理由;

  (3)接管组织;

  (4)接管期限。

  接管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公告。接管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其他机构实行。接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接管因因下列原因终止:第一,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已经届满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的接管延期时间届满;第二,接管期限届满前,该银行已经恢复政策的经营能力;第三,接管期限届满前,该银行被合并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2、终止。

  (1)银行因解散而终止。银行解散程序包括:申请解散;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解散。

  (2)银行因撤销而终止;

  (3)银行因破产而解散;

  (4)银行的清算。其程序:A、支付清算的费用;B、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C、致富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D、偿还有优先权的债权人的利息;E、偿还其他一般债权人的债务;F、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制度编辑本段回目录

  1、银行财务会计制度。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法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行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根据国家国家专门的规章,专门设立的筹集资金、运用资金、增收节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法纳税,并且接受审计机关监督的各种财务会计制度的总称。

  2、会计原则

  银行内部的财务会计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权责发生制原则;(2)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财务活动的原则;(3)银行应该按期报告财务状况,公布审计报告的原则。

  3、银行会计核算规定。

  银行会计核算规定包括:(1)银行存款业务的规定;(2)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核算规定;(3)信托业务核算;(4)证券业务核算;(5)其他业务核算。

  4、呆帐准备金

  指根据国家规定,由贷款银行按照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专门为了冲销呆帐的准备金。全额提取的呆帐准备金,增加贷款呆帐准备金余额;差额提取的呆帐准备金,年初呆帐准备金账面余额高与或低于应按贷款余额计算提取的呆帐准备金的,应当予以调整,再冲回多提的差额或补足少提的部分。贷款资本家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贷款的减项单独反映。抵押贷款、拆放资金和委托贷款等不应提取呆帐准备金。全额提取贷款呆帐准备金的,借记"营业费用",贷记本科目。差额提取的贷款资本的,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5、会计年度

  商业银行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如遇12月31日为例假日,仍以该日为决算日,不可顺延。商业银行按照法定的会计奶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产管理,使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以此作为审核商业银行决算的期限和上缴财务报表的期限,计算贷款的逾期或呆帐情况,并以此作为评价银行经营情况的时间基础。

  6、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督。

  (1)依法审批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范围。(2)对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结算、呆帐等情况随时进行稽核检查与监督,对银行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或降低存款利率或贷款利率的行为进行查处。(3)要求商业银行按照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报表和年度报告。(4)检查商业银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5)检查商业银行执行中央银行信贷计划、现金计划和外汇计划以及财务计划的情况。(6)检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信贷资产质量水平、资金流动情况和银行经营效益情况;(7)检查商业银行各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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