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化方法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什么是公理化方法 编辑本段回目录
随着假设演绎模型法的进一步发展,经济学日益走向公理化方法。
公理化是一种数学方法。最早出现在二千多年前的欧几里德几何学中,当时认为“公理’(如两点之问可连一直线)是一种不需要证明的自明之理,而其他所谓“定理” (如三对应边相等的陌个三角形垒等)则是需要由公理出发来证明的,18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欧几里德几何的公理是人们生来就有的先验知识,19世纪末,德国数学家希尔伯特(David Hilbert)在他的几何基础研究中系统地挺出r数学的公理化方法。他认为每一种数学理论部应以“基本概念——公理——定理” 的模式来建立:这里的公理是作为理论出发点的科学假设,它们要求有完备性(任何定理可由此导出),独立性(去掉其中之一有的定理就不能成立)和相容性(公理问是无矛盾的),但公理本身也由人们作各种解释。20世纪以来,整个数学几乎都巳按希尔伯特的漠式得到公理化处理。
公理化方法的应用发展 编辑本段回目录
经济学中的公理化方法从3O年代起就有了应用,但对经济学有决定性影响的则是德布鲁(G·Debreu)的经典著作:《价值理论:经济均衡的一种公理化分析》在这一公理化分析中的基本概念是:商品空问、价格体系,消费者和生产者。由此又可导出需求、供给、可达状态、经济均衡等概念。然后,再对各个抵念作出明确的数学规定,即公理,这包括一些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供求双方的相互作用通过价格机制来间接完成,最终价格使经济中对立的、变动的力量达到一种力量相当、相对静止、不再变动的境界,实现了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最大化和供求相等的状态,印市场出清了。这是由公理出发证明的一般均衡存在的定理。
德布鲁以后,公理化方法已渗入到经济学的各个领域,它的优点首先在于能够使经济学中的“公理” 与“定理” 严格区分开来。侧如,认为完全竞争与认为不完全竞争就是陌条不同的“公理”,它们导出的“定理” 自然有所不同,但应该争论的是“公理”,而不应是“定理”,“公理”上的分歧是观念问题 因此,一般均衡存在定理虽然是划分学派的重要标准,是经济自由主义与国家干预主义的分界线,但是在经济学中, 对市场出清定理的分歧.是源于公理上的分歧,集中体现了两派在基本观念上的分歧。
公理化方法的重要应用之一是利用形式逻辑建立学科理论知识的关系。关于形式逻辑在会计基本理论发展中的作用,利奥·A·施密特教授曾做过有益的探索。他提出, 演绎逻辑是“通过显示讨论中的某一现象是一种公认判定的特定例证或应用,从而形成结论的过程。公认判定在专业上称为大前提,特征事实的表述则称为小前提。”而且,他还尝试着列举了三个会计方法中的大前提以及如何运用三段论式的演绎方法表述存货计价的方法。他在研究中将演绎的方法引入会计学,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但其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他仅仅看到在会计师的日常工作中的确存在着一些观念性的公认的前提,而他们所做出的判定又往往是基于某种前提的暗示,但是对于这种暗示的实质并没有加以揭示。而且,他没有具体解释这些前提在会计基本理论结构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理论本身发展所可能遵循的途径。他的观点还停留在对会计活动的直观感受上,而尚未将其与公理学以及数理逻辑的研究成果相结合,上升为一种系统化的理性熟悉,因此也没能指出会计学演绎方法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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